为进一步优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升交通管理服务水平,积极营造规范、高效、快捷、便民的窗口工作环境,让群众少跑腿,就近办理,沂水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,创设6个非现场交通违法人工办理点。现将非现场业务办理点位置作以下公告:
注意事项:
1、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,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的驾驶人本人携带身份证、驾驶证、行驶证原件到各处理窗口进行处理;
2、严禁违法代办和中介代办交通违法,严禁“买分卖分”和违法销分获取非法利益;严厉打击内外勾结,违规处理交通违法行为,一经发现,严厉查处。举报电话:0539-2203700。欢迎社会各界及媒体进行监督。
2021年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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